如此接近——卻仍在門外

四旬期第三周星期五 歐 14:2–10 · 詠 81 · 谷 12:28–34

“你只需要愛。”

這句話你一定聽過。

披頭士唱過。 全世界跟著唱。 可是,連他們自己也沒能一直走在一起。

就像今天福音里的那位經師, “離天主的國不遠。”

他們感覺到真理。 他們唱出真理。 但感覺到真理, 不等於活出真理。

我們也常說: 沒有愛,人生就沒有意義。

可是,我們所說的“愛”, 到底是什麼?

什麼真正佔據你的時間, 你的精力, 你的選擇?

那,就是你真正所愛的。

如果大部分時間都給了屏幕, 不要說你愛某個人。

如果你幾乎從不祈禱, 不要說你愛天主。

先知歐瑟亞對一群人說話, 他們信賴“自己雙手的作為”。

他們不覺得自己拜偶像。 他們只是把生活 圍繞別的東西來安排。

我們真的不同嗎?

我們不再雕刻神像。 但我們打造事業、名聲、平台。 慢慢地, 我們也向它們低頭。

你會成為你所敬拜的。

如果你敬拜成功, 你永遠不能安息。

如果你敬拜別人的認可, 你永遠沒有安全感。

如果你敬拜掌控, 你永遠無法真正信任。

偶像答應給你自由, 最後卻帶來焦慮。

有人問耶穌: 最大的誡命是什麼?

耶穌毫不猶豫地回答:

你要全心、 全靈、 全意、 全力 愛上主你的天主。

也要愛近人如你自己。

不是兩條誡命。 是一個方向。

向上愛。 向外愛。

從這個角度說,“你只需要愛”並沒有錯。

但聖經里的愛, 不是口號。 不是感覺。 不是一首歌。

它是一個決定。 一種承擔。 一種付出。

愛天主,就是把祂放在第一位。 愛近人,就是願意把自己交出來。

那位經師在理智上明白了。 耶穌對他說: “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

不遠。

但還沒有進去。

因為知道, 不等於去愛。

愛, 不是說出來, 而是活出來。

我們很多人也是這樣。

我們唱愛。 我們寫愛。 我們拍愛。 我們引用愛。

卻還沒有真正按照愛來生活。

只要愛還停留在口號, 停留在概念, 停留在言語,

而沒有變成行動, 沒有變成順服, 沒有變成交付,

我們就仍然——

如此接近, 卻還在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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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引文取自《思高聖經》,版權所有 © 香港方濟會。蒙允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