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五周星期三

宗 15:1–6

耶路撒冷 是一座朝聖的城。

聖詠作者歡喜地說:

“人對我說: 我們要到上主的聖殿去, 我就喜歡。”

可是, 並不是每一次上耶路撒冷的路 都充滿歌聲。

保祿和巴爾納伯 也上去了。

但他們不是去過節。

他們去, 是因為教會正面臨一個危險:

她可能會失去福音。

一個問題出現了, 尖銳而嚴重:

人是怎樣得救的?

是靠基督的恩寵?

還是靠背負 法律的整個重擔?

有些人說:

信基督還不夠。

外邦人還必須受割損, 還必須遵守 梅瑟的法律。

換句話說:

接受基督, 還不夠, 還得再加上一些別的東西。

而這“別的東西”, 並不小。

它意味著命令, 規條, 界線, 禮儀上的責任。

這就表示, 救恩不再是 白白領受的恩賜, 而成了一副 必須背起的重擔。

這就表示, 恩寵已經打開的門, 又要被人的要求 重新縮窄。

這不是一個小爭論。

這是為了福音的中心 而發生的爭戰。

因為如果救恩 是借著法律而來, 那麼基督就不再足夠。

如果基督還不夠, 那麼福音 也就不再是真正的好消息。

問題不是 法律是不是聖的。

法律當然是聖的。

問題是:

法律能不能救人?

而教會慢慢看清的答案是:

法律能夠指引人。 法律能夠揭露罪。 法律能夠指出方向。

可是法律不能賜下 只有基督才能賜下的 新生命。

沒有人得救, 是因為他成功遵守了 每一條命令。

沒有人得救, 是因為他終於讓自己 配得上天主。

我們得救, 是因為天主先行動了。

因為基督打開了 我們自己打不開的路。

因為恩寵 是在我們還不配的時候 就已經賜下了。

所以, 安提約基雅的這一刻 這麼重要。

教會站在一個岔路口上。

一條路, 會把福音 變成一種更沈重的宗教。

另一條路, 卻讓福音真正成為福音:

給萬民的好消息, 給軟弱者的好消息, 給那些不能拯救自己之人的好消息。

這個爭論 並沒有輕易結束。

它一次又一次 在教會歷史中回來。

每當人開始以為:

恩寵必須掙得, 基督還需要補充, 救恩只屬於那些 自律的人、 配得的人、 強的人,

安提約基雅 就會再次開口。

它的問題 直到今天還在:

基督夠不夠?

整個教會 都必須上耶路撒冷, 去面對這個問題。

而每一代人 也都必須再次面對它。

因為信仰的中心是:

不是我們 靠自己的力量 爬到天主那裡去。

而是天主 在基督內 下降到我們這裡來。

這, 就是救恩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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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引文取自《思高聖經》,版權所有 © 香港方濟會。蒙允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