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五周星期三
宗 15:1–6
耶路撒冷 是一座朝聖的城。
聖詠作者歡喜地說:
“人對我說: 我們要到上主的聖殿去, 我就喜歡。”
可是, 並不是每一次上耶路撒冷的路 都充滿歌聲。
保祿和巴爾納伯 也上去了。
但他們不是去過節。
他們去, 是因為教會正面臨一個危險:
她可能會失去福音。
一個問題出現了, 尖銳而嚴重:
人是怎樣得救的?
是靠基督的恩寵?
還是靠背負 法律的整個重擔?
有些人說:
信基督還不夠。
外邦人還必須受割損, 還必須遵守 梅瑟的法律。
換句話說:
接受基督, 還不夠, 還得再加上一些別的東西。
而這“別的東西”, 並不小。
它意味著命令, 規條, 界線, 禮儀上的責任。
這就表示, 救恩不再是 白白領受的恩賜, 而成了一副 必須背起的重擔。
這就表示, 恩寵已經打開的門, 又要被人的要求 重新縮窄。
這不是一個小爭論。
這是為了福音的中心 而發生的爭戰。
因為如果救恩 是借著法律而來, 那麼基督就不再足夠。
如果基督還不夠, 那麼福音 也就不再是真正的好消息。
問題不是 法律是不是聖的。
法律當然是聖的。
問題是:
法律能不能救人?
而教會慢慢看清的答案是:
法律能夠指引人。 法律能夠揭露罪。 法律能夠指出方向。
可是法律不能賜下 只有基督才能賜下的 新生命。
沒有人得救, 是因為他成功遵守了 每一條命令。
沒有人得救, 是因為他終於讓自己 配得上天主。
我們得救, 是因為天主先行動了。
因為基督打開了 我們自己打不開的路。
因為恩寵 是在我們還不配的時候 就已經賜下了。
所以, 安提約基雅的這一刻 這麼重要。
教會站在一個岔路口上。
一條路, 會把福音 變成一種更沈重的宗教。
另一條路, 卻讓福音真正成為福音:
給萬民的好消息, 給軟弱者的好消息, 給那些不能拯救自己之人的好消息。
這個爭論 並沒有輕易結束。
它一次又一次 在教會歷史中回來。
每當人開始以為:
恩寵必須掙得, 基督還需要補充, 救恩只屬於那些 自律的人、 配得的人、 強的人,
安提約基雅 就會再次開口。
它的問題 直到今天還在:
基督夠不夠?
整個教會 都必須上耶路撒冷, 去面對這個問題。
而每一代人 也都必須再次面對它。
因為信仰的中心是:
不是我們 靠自己的力量 爬到天主那裡去。
而是天主 在基督內 下降到我們這裡來。
這, 就是救恩的道路。
Scripture Attribution
聖經引文取自《思高聖經》,版權所有 © 香港方濟會。蒙允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