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位格与人权——在世上的天主肖像
第8周课程内容 - 附加资
1. 人:天主的肖像,而不是物体
每个人,无论其处境如何,都是按照天主的肖像和样式(*imago Dei*)受造的。 人不是物体,不是数字,也不是待解决的对象。 教会坚持:你是人,不是物——你是尊严的主体,绝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 “只有在道成肉身的奥迹中,人的奥迹才得以昭然若揭。”(《教会宪章》第22条)
2. 人权:我们对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权利不是政府赋予的特权——它们源于天主赋予我们的尊严。 它们是普遍的(适用于所有人)、不可剥夺的(任何人无权剥夺)和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利彼此关联、相互依存)。
《天主教社会训导纲要》§155–156所列的核心权利
- 生命权与身体完整性
- 宗教自由与良心自由
- 教育
- 工作与公平报酬
- 组建家庭
- 参与社会与政治
- 医疗保健、住房与社会服务
*注*:CST将权利的涵义超越法律最低标准,涵盖道德与灵性层面。
3. 责任与共同利益
权利始终伴随责任:我们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并致力于实现正义。 人类在团体中实现自我,而非孤立存在。 真正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以团结精神生活,并为共同利益而努力。
4. 当今对人类尊严的威胁
唯物主义、相对主义、种族主义、消费主义、战争和经济不平等,使人类异化。 教会挑战这些罪恶结构,并呼吁建立生命与相遇的文化。
5. 基督徒的人观
人不单是身体,也不单是灵魂,而是二者的统一——面向天主和他人。 我们是关系性存在:为真理、爱、自由和正义而造。 CST所强调的人权,最终是为了帮助人们成全其受造的使命。
6. 一行总结
捍卫人权,就是捍卫天主在世上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