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和父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福音中我们找不到我们的主像我们在这里看到的那样,声明祂与父的合一,祂的神圣使命和权威,以及祂默西亚的身份证明
5:19
这段耶稣的独白扩展了第17节中祂话语的意思,并显示祂在什么意义上声称自己与天主同等。 耶稣作为父的唯一子,行事顺服父 - 祂没有独自行动(子不能由自己做什么)。是由父发起,子服从。父凡自己所做的都指示给祂,子也照样做。
有些人从耶稣的童年在木匠坊学着模仿若瑟工作的经历中看出了相似之处,祂的学徒生涯为了有一天成为纳匝肋的木匠
以父为起源的活动在子身上彰显,如果有人认为子是有限的,这种情况下,父也是有限的 - 想想亚略异端
若1:18 - 只有那子看见父 - 现在由这句话补充:子看见父做什么,才能做什么
在此,我们发现父与子在行动,意志和目的上的合一
5:20
在若3:35 我们还有“父爱子”用的动词爱是“agapao”,这里是“phileo”.两个都是现在时主动陈述,因此指向事实:1.)主语(父)正在执行动作而且是关于现实的陈述。父对子的爱是持续的 – 习惯性的
在3:16 – 爱是隐藏在天主创造世界的一切行动背后不可见的动力,现在祂也包含在天主的位格关系中
子对父的爱在若14:31中展开,服从的爱引领着子从晚餐厅走向革责玛尼山园,和走向十字架
犹太人对耶稣在安息日进行“一项工作”感到愤慨,耶稣说正如父在安息日持续工作,祂也是,但是现在祂补充说天主还有工作要做 – “比这些更大的工作”
不可能将耶稣的工作与父的工作区分开来,父的工作是由子来做
5:21
我们对耶稣的信仰和我们对天主的信仰一样真实,(参考 申32:39;撒上2:6;列下5:7)耶稣的陈述超越了作为天主工具的厄利亚和厄里叟的所作所为,他们复活亡者,而耶稣谈论的是给予未来的的生命 – 即永生,永无止息的生命(20:31)
耶稣有权赐给祂所愿的人生命,这表明子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子的选择是自由的,这体现在祂从众人中选择了一个病人(参考 若5:6)
5:22
在创18:25中天主的审判是全地,这里,耶稣宣称子是审判者,因为父将审判权给了子。 再次注意,父与子的合一 – 祂们共同参与救赎大业
子的两个特权立即引出:(1)复活死人(5:21)和(2)审判一切。我们也注意到父对子的“信任“ –圣父将执行最后审判的权柄置于圣子独有的管辖范围内,祂(父)自己并不行使这一权柄
但是3:17,我们读到天主没有派遣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但是耶稣进入世界已经开始了审判(3:18)
5:23
赐给子这权柄的理由是为叫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我们看斐2:9–11,基督接受只单属于以色列天主的尊敬(参考 依45:22–23)但是,当基督接受这尊敬并不减损天主的光荣,因为祂接受是为“光荣天主圣父”(斐2:11)当子被举杨,父就受光荣
此外,这里的要紧的是不仅是要对耶稣的正确理解,而且是对父也要有正确的理解。误解耶稣就是误解天主(父),因为天主在子身上完全呈现/启示出来。因此,我们再次洞悉圣三的内在奥秘
5:24
子如何传递生命?是通过“话”,因为祂所说的话不是凭祂自己的权威,而是凭父的权威,认真聆听子所说的话就是相信委托子并以祂的名义讲话的父。这“话”就是子向世人传递的全部信息。
贝特匝达水池边的瘸子事件是这一真理的“标记”,正如他藉着基督大能的话语获得身体的治愈,众人也藉着祂的话语获得生命(灵性层次)
在此,我们再次看到父与子的合一。 谁有永生?谁不受审判?谁出死入生?是那“凡听从”耶稣的“话”且相信是父派遣了祂的人
那些拒绝耶稣的话的人呢?审判就留给他们(参考3;18)
第一次我们看到“死亡”这个词出现在该福音中,它用来修饰那些被描述为“黑暗”的状态(1:5;3:19)
5:25
好像新的段落在此以双重的“阿门”开始,(在5:24 - 双重“阿门”结束了前面部分)
在祂内有生命,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离开祂我们就是死,当祂来宣讲给予生命的的话语时,那些听从的人就是从灵性的死亡中复活
祂是依撒意亚55:3中话语的满全,但是,死人如何能听得见呢?读则37:4.
天主的气息/圣神进入枯骨,使他们能听见,同样的气息/圣神现在使那些灵命死亡的人能听见天主子的声音而进入生命
正如我们是4:23中看到的“时候”同时是“要到”且“现在就是”,这怎么可能呢?有人说这是天主的时间(超越时间)与人类的时间(线性时间)重叠。 或者,未来穿越现在
未来是耶稣所宣告的,那时“死者要听见天主子的声音,凡听从的就必生存”现在和未来重叠集中在耶稣圣言身上,祂的话语赐予生命,天主发言,复原就发生 - 就像那个瘸子的案例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在这里用“天主子”指向自己,而非祂所喜欢的头衔:人子。 这也是该福音的目的 - 让人相信耶稣就是“天主子”(20:31)
5:26
“生命”是天主所有(创2:7;申30:20;约10:12;33:4;咏16:11;36:9)
唯有天主父,非受生且非受造者,在他自身内(内在地)拥有生命
父赐予子,使祂也在自己内有生命,我们再次看到子对父的依赖,唯有子是圣父所生而非所造,父将自己享有自己内的生命的权柄赐予祂。
其他所有的一切包括人,都是从天主那里获得生命 - 我们不拥有自己内的生命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子能叫死人复活(5:25)而且,如1:4 所述 - 父将自己享有自己内的生命赐予子 - 这发生在时空之前,是从子受生的那一刻起。然后子将此生命启示给人类(参考若一 1:2)
然而,这个基本的词 -“生命”- 也包含着一些奥秘,我们并没有被确切地告知这个词的意思。但是正如耶稣启示父,祂也照样使人明白,并使生命成为可能,所有生命的奥秘都在耶稣那里身上找到答案
5:27
父不仅给了子“生命”而且给祂“执行审判权”正如5:26对5:21的注释,所以这节指向5:22,生命和审判权属于子并在子内显明
赐予该权柄的理由是因为祂是“人子”。这个术语没有定冠词. 同样的情况出现在七十贤士译本的达尼尔先知书 7:13;在那里, “人子”被万古常存者赐予永远的统治权,尊荣和国度(达7:13–14)
这就是隐藏在耶稣使用“人子”一词背后的旧约经典来源,此外,在达尼尔先知书12:1–2中我们还看到审判的主题,在那里,凡是名录在那书上的不受审判。
耶稣不是来定世界的罪而是拯救,但是祂来的后果对不接受祂的人就是审判
5:28
这节经文在耶稣从坟墓中唤起死去的拉匝禄时清楚地验证了(11:43)
有些人把“凡在坟墓里的”理解为指“灵性的死亡”
此时此地死人听见人子的声音复活的事实是末日死人的复活确证
5:29
人们从他们的坟墓中出来“ 复活进入生命”和“ 复活而受审判”
这里,最后的判决取决于此生的生命质量:(1)行过善的,和(2)作过恶的
行善的就是那些来就光明的,作恶的就是那些爱黑暗甚于光明的,因为他们的行为是邪恶的,(若3:19–21).前者已经拥有永生,其余的已经被定罪(3:18)
注意,因为“人子”的声音,这能发生
坟墓里的人要回应“出来”这个声音,证明他们(现在和过去)拥有属于说话那位的生命。这是紧随在宣布两次复活中的一次之后,证明审判他们的权柄属于说话的那位。
万物是藉着祂而存在的(1:3)也是藉着祂,万物复苏
5:30
这一节开始一个新的部分
在5:20中,子不能由自己做什么,祂看见父做什么,才能做什么。同样的断语在这里特别涉及到审判的工作,父怎样告诉子,子就怎样宣布审判
这审判是正义的,因为这是光在黑暗中照耀下的审判,显出一切事物本来的面目
承行天父的旨意是子一生的食物(4:34;6:38)因为这是祂不变的行为准则,祂可以放心地把自己的辩护交在父的手中
5:31
在若望福音1:7曾经首次介绍过见证这个主题
如果耶稣的申明没有父的权威,祂的听众就没有义务接受,关于这个讨论见若8:13,14,18
耶稣的见证总是被父所确认
5:32
这节经文中为祂作证的“另一位”可能是父:随后会有其他形式的作证:
5:33–35 - 洗者若翰
5:36 - 耶稣的工作
5:37–38 - 父
5:39–40 - 经典
耶稣“知道”父是“真实”的(或富足的)正如祂知道父的命令是永生(若12:50)
5:33–35
耶稣这里所指的1:19–28的洗者若翰,他曾经指出他是为那要来的那位预备道路,随后他指出耶稣就是那要来的那位(若1:29–34)
耶稣并不依赖人的作证来证实祂的说法,但是洗者若翰的作证非常重要因为承认他是天主的使者并接受他作证的人可以被带到耶稣前而获救
在若望福音1:8中若翰不是那光,他来只是给光作证,而且, 他是灯 - 他好比一盏点着而发亮,照亮周围的灯,灯的作用是要显示光 - 若翰做到了
许多若翰的听众被他关于“要来的那位和新时代”的宣讲信息所吸引。 但是遗憾的是当若翰的灯还燃着时他们没有采取紧急行动,他们耽搁了,然后灯就被挪走了
他们为若翰的见证而欢欣却完全忽略了他见证的对象 - 耶稣
5:36
父为子作证的方式之一是交给子所做的工作(参考5:19,20)通过做这些工作,耶稣显示自己是天主子
每一件工作都是祂在人前彰显的标记 - 凡有眼睛看见的人可以认出祂确实就是父所派遣的(若3:2)。耶稣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完成了”(19:30)
5:37–38
这里提到的见证可能特别指耶稣的受洗(谷1:10–11)
参与这个事件的若翰只看到鸽子降下(若1:32–34)因此,耶稣说祂的听众中没人曾经得到可听或可视的父为子作证的具体交流
他们不但从未看见父的仪容和从未听到过祂的声音,而且天主的话也没有存留在他们内,这是针对他们对耶稣的负面反应的强烈谴责
5:39–40
耶稣谴责听众没有承认祂是他们自己圣经的主题,现在时动词“查考”可能是祈使句,但是联系上下文需要的是谴责,不是命令
动词“查考”本身暗示着敏锐审查,查经 - 也许是个专业拉比的技术术语,用于圣经专业研究和阐释。他们知道从哪里看,但是不知道该找谁
他们的目标是永生,但是他们不明白唯有藉着经上所证明的那位才能得到永生(参考 弟后3:15)
在拉比的文献中,有这样的说法,研究神圣法律是通往来世的生命之路,新约申明这生命存在“法律的终向”(参考 罗10:4)
那些拒绝到耶稣那里去的人错失了他们所寻求的生命
5:41
耶稣所行的“神迹”显示了祂的光荣(2:11)特别是贝特匝达水池旁的神迹显示了祂是生命的给予者和审判者的光荣,但是好像他们并不这么看
有些人会被诱惑顺从自己的欲望,以行动来获得他们的光荣,称赞和认可,但是当耶稣承行父的旨意就能得到天父所赐予的光荣,又何必寻求人所能给予的光荣呢?(Cf. 1:14).
5:42
“我认得你们”- 也许就是若2:25传达的意义
“天主的爱情”这里可能是指他们对天主的爱,若是他们心里存有任何对天主的爱,势必在接受因天主名而来到他们面前的那位这事上显示出来
见若望一书5:3,祂的诫命首要的就是这 - 若一 3:23 (祂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的子耶穌基督的名字,並按照祂給我們所出的命令,彼此相愛)
5:43
这一说法在公元132年得到了应验,当时有个叫西满.本.Kosebah的声称是出自达味后裔的默西亚,领导人民反抗罗马,得到当时最有名的拉比亚奇巴(Akiba)的支持,宣称其人是“出于雅各伯的星”(户24:17).结果整个冒险以犹太人的整个可怕灾难而告终。
因父名而来的耶稣不被接纳真是悲哀,然而那些因自己名而来的虚假默西亚却是受到大众的欢迎
5:44
因为动词“相信”的主语格式,一些圣经注释家如此翻译这节经文的开头:“你(甚至)怎么开始相信?”
似乎在人前承认耶稣会让他们在同辈面前丢脸似的,这是在若12:43中总结的
人类宁可拥抱自己而不唯独拥抱天主 - 一种黑暗和对现实错误感知的状态。这种说法是对罪很好的定义:他们唯独能“认出”或觉得有价值的是他们自己
5:45
否认“唯一的天主”不仅是对犹太一神论的背叛也是对梅瑟的背叛
因此在神圣法庭中,他们所尊崇的梅瑟将是他们的首席检察官
通过把梅瑟描述成他们所寄予的“希望”和“信心”,耶稣在挑战他们“信仰”的目标,他们到底是信仰谁或什么?他们自己,他们的宗教传统,他们的祖先吗?
信仰是若望福音的核心讯息(20:31),在挑战他们的信仰时,基督自己宣称祂自己才是他们信仰的必要对象
5:46
妥拉或者说梅瑟五书,在所有旧约中是最受尊敬的,但是这些经文和其他经典一样,都是为基督作证,梅瑟“写”的是关于耶稣
如果他们对梅瑟和他著作的的热爱超过口头热诚,他们就会接受他对耶稣所作的证,但是他们对耶稣的拒绝表明了,他们不接受梅瑟或者先知的作证。
旧约的特定段落这里看不到;相反,耶稣宣称自己是旧约法律的最终和最圆满的目的或终点。
5:47
梅瑟和耶稣的见证是如此密切相关以致相信一个就是相信另一个,拒绝一个就是拒绝另一个
只要犹太人不明白梅瑟经典所教导的信仰就是耶稣所要求于他们的,祂对他们来说就一直是“陌生人”
路加福音16:31 对这节经文做了很好的注释
耶稣和犹太宗教当局在耶路撒冷因耶稣声称自己的天主子引起的冲突是从这一章开始,在整部福音中不断延续和加剧,直到在苦难的叙述中达到高峰(19:7)